|
|
|
| |
|
 |
|
|
防套利 私募價格將嚴定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0.06.18 03:23 am
今年有180家上市櫃公司計劃辦理私募,創下家數最多的紀錄。
為了防止大股東利用私募圖利,金管會將從規範私募定價、外部監理、強化資訊揭露三大作法切入,從嚴訂定私募價格,讓大股東難有操作空間。
金管會強調,私募對象如果是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應在董事會充分討論並公開,並應於股東會召集事由載明。金管會指出,如果上市櫃公司沒有遵守規定,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未來將不能認購私募股票。
由於所有上市櫃公司依規定必須在6月底前召開股東會,新規定可能來不及適用,金管會昨(17)日指出,近期將修改私募相關規定,新作法將於下半年起實施。
金管會統計,今年前五月上市櫃公司辦理私募案共52件,金額合計271億元。由於私募案採取事後報備,金管會僅統計已向主管機關報備的案件;如果依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訊息,今年有180家上市櫃公司董事會通過將辦理私募,將在股東常會通過後辦理。
要辦私募的金融機構,包括中信金、大眾銀、萬泰銀和遠東銀等;最近減資引發爭議的大同、華映,也都要辦理私募。
上市櫃公司辦私募都是引進特定投資者,小股東不能參與,這幾年愈來愈多公司採取私募,也引發小股東疑慮,金管會指出,為了強化對私募的管理,金管會特地組成專案小組,兩度邀集相關單位討論私募案相關議題,昨天已有初步討論結果。
私募案定價部分,原本規定是上市櫃公司可以用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參考價格;新規定是公司必須要另外計算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的平均數,再與舊規定作法比較,取其高者。
金管會官員表示,如果依照舊規定,公司當權者可能會在定價日前刻意壓低價格,讓特定人可以用較低的價格取得公司股權;如果採用定價日前30天的平均價,操作股價的難度將大幅增加。
外部監理部分,投保中心如果發現上市櫃公司涉有資訊揭露不充分或其他異常,將發布新聞稿提醒投資人注意。資訊揭露方面,獨立董事如有不同意的意見,應於股東會開會通知召集事由載明。
|
|
|
 |
|
|
| |
|
 |
|
金管會公告 :
強化上市(櫃)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監理案
為強化對上市(櫃)公司私募有價證券之管理,金管會於99年6月4日及15日邀集相關單位共同檢討私募相關問題並研議強化措施,初步獲得共識意見如下:
一、強化私募有價證券資訊揭露:
(一) 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通知召集事由以粗黑字體載明私募議案,並揭露查詢私募議案相關資訊之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及公司網址。
(二) 獨立董事如有不同意之意見者,應於股東會開會通知召集事由中載明。另私募對象為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應於董事會中充分討論及對外公開,並應於股東會召集事由中載明,未符前揭規定者,前揭人員嗣後即不得認購。
(三)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將研議加強現行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及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之相關資訊揭露格式與內容,並製作資訊揭露參考範例,提供公司參考。
二、研議規範上市(櫃)公司私募有價證券參考價格,應以現行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參考價格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二基準較高者定之。
三、證券投資人保護中心將擬定強化監理上市(櫃)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標準作業程序,如發現公司涉有資訊揭露不充分或其他異常情事者,將發布新聞稿闡明意見提醒投資人注意。
金管會將依會議共識積極督導證券相關單位研議強化對上市(櫃)公司私募有價證券之管理措施,俾保障投資大眾權益。
相關圖片:
相關檔案:
相關連結:
|
|
|
 |
|
|
| |
|
 |
|
大同減資案,證期局不准
2010/07/21 07:36 時報資訊
【時報-各報要聞】備受各方矚目的大同 (2371) 減資321.34億元案,小股東雖在股東會上砲聲隆隆中投票表決過關,但也步上關係企業華映 (2475) 減資近千億元案後塵,昨日遭證期局通知暫停申報生效。大同主管表示,大同會儘快補充資料送證期局,讓減資案得以順利過關。
證期局表示,依照法令規定,如果大同公司可以在12天內補正資料的話,就還是有機會完成減資。到底證期局不通過是因為茲事體大,還是打算不核准此案,證期局表示,「目前尚無法透露」。
大同去年虧損99.17億元、合併虧損金額高達407.49億元,大同經營團隊基於減資321.34億元,減資比率高達57.88%之後,減資後每股淨值可回升至10元以上,送交4月底董事會討論,不過盛傳當時大同財務長許嘉成堅持不同意減資案,卻無法讓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及執行副總經理林郭文艷回心轉意,索性掛冠求去。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沈美幸、魏喬怡/台北報導)
|
|
|
 |
|
|
| |
|
 |
|
金管會公布
大同(股)公司申報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案退件新聞稿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2371,上市公司)申報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票3,213,427,197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32,134,271,970元乙案,因該公司仍未具體說明大樓辦理產權登記之進度及與大同大學間資產爭議等,仍有原停止申報生效之原因,為保護公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2條第4項準用第16條第2項暨第73條第8款規定,全案予以退回。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