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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行政院消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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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被降格?消基會:兩黨出賣消費者!向財團靠攏
消費者
行政院消保會
行政院消保會
2010-01-13
台灣
台灣
http://www.nownews.com/2010/01/13/327-25579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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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消費者在《行政院組織法》將成為犧牲者?政府瘦身過後的新組織將在2011年上路,行政院消保會將被整併到行政院成為「消保處」。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政府把消保會降格,對於消費者的權益是嚴重傷害;而消基會創會董事長柴松林也認為,政府此舉無疑是讓消費者權益輸給財團。

謝天仁也質疑,朝野兩黨推動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立法,根本是把行政院消保會矮化為政院幕僚單位,兩黨的行為根本是出賣消費者、向財團靠攏。

民國83年1月11日「消費者保護法」的通過,半年後行政院消保會依法成立,執行全國消費者保護相關政策、法令的擬定,執行消費者保護的相關業務。只是消保會萬一成為了消保處,消基會憂心,未來恐將無法有效率地為民眾權益發聲。

消基會指出,在29年的消保工作經驗,實在很難避免與跨國性企業交手,例如:耐吉、杜邦、柯達、3M、嬌生…,倘若無法維持消保會獨立運作的基調,光靠民間組織消基會將會孤掌難鳴。

消基會指出,如去年6月DELL公司網站發生標錯價格的事件,也是由消保會召開協調會,為消費者爭取權益;消保會目前以獨立但具有公權力的角色出面協調,對於民眾的消費權益是一大保障。

15年來,行政院消保會共計指定了44個主管機關(統計至98年3月3日),研擬74項定型化契約範本、制定52項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之強制性規定,讓台灣正式進入消費者保護的法治國家。

據報導,消保會秘書長曾陪同消基會拜會總統馬英九,馬總統當時雖保證讓消保會「功能不變,原汁原味。」但是從目前的狀況看來,不僅人力員額、職稱將調整限縮,位階也恐將下降。政府瘦身看起來是一件好事情,不過倘若影響到消費者權益,國、民兩黨還是應該要慎重地看待此部份。

2010-01-25 09:30:15
2010-03-04 11:10:51
 
回應內容
人人
2010-03-04 11:04:53
負責第一線執法的原本就是地方消保官,
中央消保官主要是督導及法令解釋,
實際上運作是地方消保官才有實權,
消基會在意的其實是未來補助的大幅減少。
 
回應內容
消費者
2010-03-04 11:10:51
消保法第39條 :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直轄市、縣 (市) 政府各應置消費者保護官若干名。消費者保護官之任用及職掌,由行政院定之。 」

是否不影響各地方政府的消保官的監督稽查工作就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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