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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雨遮不應計價
消費者
2010-07-27
台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7/4/29yk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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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7/27 02:35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窗台上的雨遮,列入計價與否,政策一日三變,消基會昨於行政院門口疾呼,雨遮是「看得到卻用不著」的虛坪,幾乎是無用之物,因此不應計價。消基會也指出,若以知名豪宅每坪市價200萬元計算,假設雨遮共有14平方公尺(約4.235坪)那麼光是花在雨遮的費用上,購屋人就要付出847萬元的代價。


消基會房地產召集人林旺根指出,新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於今年5月1日上路,雖明定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雨遮等)、共有部分(樓梯、走廊等)必須分開計價,但林旺根仍強調,「雨遮」不應計價!


林旺根說,監察院曾糾正過一件案子,是位於北市大安區的電梯大樓,陽台面積15平方公尺(約4.53坪),但雨遮面積總計就要14.9平方公尺(約4.5坪),與陽台面積不相上下。


林旺根說,相較於陽台可用來曬衣服、囤放家中用品,仍具實用性,但雨遮(寬約1米)卻只是窗戶上可遮雨的面積,幾乎是無用之物,以現今北市大安區房價,動輒每坪70萬元計算,由上述例子可見,購屋人買下愛屋,其中有315萬元是支付雨遮的費用。


無殼蝸牛聯盟發言人彭揚凱指出,雨遮是用不到的東西,不可計入計價基準。彭揚凱說,台北市房價所得比(購屋總價/家庭年所得)已高達14.1,換言之,財團炒房,消費者買房子必須不吃不喝14年,才有機會在北市購屋,可見飆漲房價已成民怨之首,而政府卻仍將「雨遮」這種無用之物列入計價基準,實在不妥。


根據消基會的申訴案件,房屋公共設施虛坪比,從1982年的10%以下,增加至現今達50%之多,消基會指出,目前國內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做為計價基準,等於是將公共設施、附屬建物(陽台、雨遮)等,「灌入」坪數計算,大大影響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認為,世界各國均以室內面積登記、買賣,我國公設登記且虛坪愈來愈多,應即刻改正,儘速實施「雨遮、屋簷不登記」、「交易實價申報制度」及「房屋履約保證」等相關措施與配套,維護消費者合理權益。


(以下轉載自消基會網站)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361
政府健全房市 行政院做假的?消基會要求行政院不應官商勾結犧牲消費者! 發佈日期: 2010.07.26

2010年7月上旬,營建署長葉世文在一場不動產論壇裡表示,台北市房價所得比(購屋總價/家庭年所得)已達14.1,換言之,財團炒房,讓消費者必須要不吃不喝14年,才有機會在臺北市買房,飆漲的房價成為「民怨」第一名。

在這幾年裡,消基會不斷反映購屋糾紛已經連續三年,高居消費申訴排行榜前三名,民怨沸騰到了不可忽視的地步!為了房屋市場種種的不合理情形,消基會在這兩年陸續開過6場記者會,亦多次針對房市政策管理失當之處,提請監察院進行調查、導正。

看到民怨沸騰不已的狀況,意圖建立有為政府形象的行政院,在馬總統指示下,特別針對健全房市一案,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究並向行政院長吳敦義提出「健全房屋市場方案」報告案,對於此案,行政院院長亦表示,健全房屋市場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去(98)年9月3日,監察委員程仁宏、劉玉山表示,消基會的申訴案件發現房屋公共設施虛坪比,已從民國(下同)71年以前的10﹪以下增至現在的50﹪左右,又國內現行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作為計價基準,而公共設施、附屬建物(陽台、雨遮等)『灌入』坪數計算,影響消費者權益,且對健全建物登記法制,未善盡職責,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內政部。

事實上,世界各國均以室內面積登記、買賣,我國公設登記且虛坪愈來愈多,本應即刻改正。

體察到沸騰了的民怨,內政部乃多管齊下,修正預售屋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並研議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

經過無數次會議後,終於在將近一年的努力後,推動了「房屋履約保證」(目前消保會通過「價金履約保證」或「價金信託」等)、刪除「雨遮及屋簷」之測量登記,及「實價登記制度」(目前僅擬公契價格「真實化」)等措施,讓民眾看到政府勇敢對抗財團炒房的一絲希望。

不料,在內政部排除萬難,一切就緒之際,突然驚傳7月16日全國建商公會等10多個代表向行政院「告狀」,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同日即召集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消保會等開會協商,最後林中森表示,強制民眾用「實價登記」沒有法源依據,不宜強制個案實價登記;7月20日,該等單位又與「院長有約」,當場「反打」內政部一個耳光,將近十個月研商獲致「屋簷、雨遮不予測量登記」的結論全面推翻,讓「雨遮」可繼續登記。

消基會指出,經過產官學和消費者代表議定的結論,也經過主管機關的新聞發佈、政策宣布對未來新建房屋(公佈實施以前的房屋不適用),竟然可以因為財團間的私下拜會,尤其是在「想要消除民怨」、「想要有所作為」的行院院裡,一日翻盤。吳院長一邊說「(雨遮一坪5、60萬)又不是土匪」,卻又赤裸裸的說「通常秤重量的時候,螃蟹的重量還附加那一條綁的繩」,意圖護航財團,荒謬至極!

消基會嚴正聲明:政府政策一步步向財團傾斜,是讓消費者殷切的期待落空,更會讓政府聲譽破產,消基會呼籲行政院懸崖勒馬,立即改正錯誤的決策,否則,消基會將向監察院要求彈劾行政院院長及相關人員!
消基會要求政府應即實施「雨遮、屋簷不登記」、「交易實價申報制度」及「房屋履約保證」等相關措施與配套,健全房市,維護消費者合理權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2010-07-27 09:08:16
2010-07-28 00:02:03
 
回應內容
老王
2010-07-28 00:02:03
老屋正夯 雨遮補登記現賺一台賓士車
更新日期:2010/07/27 00:18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以往老房子並未將陽台登記在納入登記測量,因此在購屋時,只要花費屋內坪數的費用即可。不過未來,在陽台補登記後,這些老房子相當就多出2至3坪的價錢,等於是現買現賺,再加上這些房子都位在極佳的地段,也讓這些老屋反而變搶手。


隨著建商聯手拜會行政院長吳敦義,讓雨遮可能列入登記所有權,也讓許多老房子反而變夯。以忠孝東路3段30年的老公寓而言,早期陽台沒納入房屋權狀,如果現今一坪80萬的行情,成交價是2千4百萬,但補登後,等於屋主現賺一台賓士車。


房仲業者表示,老公寓最大的優勢就在於坪數很紮實,幾乎是零公設的情況,而且可用面積也很大,除此之外,房價也比同地段的新大樓便宜,對購屋者具有極大的誘因,而且都會裡的老房子,往往具備極佳生活機能的優勢。


雖然多數購屋人心理上仍以新房子為首選,但往往考量總價後,就退而求其次,選擇屋齡較大,但房價相對便宜的房子。民眾就表示,新大樓太多公設無法接受,寧願去購買10年的老屋;裝潢業者也表示,最近平均每個月4至5件的老屋新裝潢的案子,顯示老屋正在熱賣中。(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洪藜恩、陳欽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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